基本信息
招標編號: HXZC-2016231842/1/2
招標代理: 江蘇省華廈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業主單位: 0
報名截止: 2016-12-12
所屬地區: 江蘇
所屬行業: 電腦網絡計算機,辦公文教
詳細內容
信息來源:中國招標采購導航網(www.okcis.cn)
江蘇省華廈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代理機構”)受金陵科技學院(以下簡稱“采購人”)委托,對金陵科技學院智控學院物聯網系統采購(項目名稱)進行詢價采購,茲邀請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提交響應文件(每分包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貳份副本),并一次性報出不得更改價格。
1、項目編號:HXZC-2016231842/1/2
2、項目內容:金陵科技學院智控學院物聯網系統采購
分包一:金陵科技學院物聯網工程創新實訓專家系統;項目預算:79萬元(具體內容詳見采購文件);
分包二:金陵科技學院物聯網智能實訓系統;項目預算:49萬元(具體內容詳見采購文件)。
3、供應商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并提供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規定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的會計報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根據項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半年內(至少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格式見后附件)。
3.2 下列供應商不得參加本次采購活動:
(1)供應商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2)凡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4、貨物總體要求:
供應商提交產品必須是全新、未使用過的原裝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購文件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并對來源合法性負責;屬于國家強制認證的產品,必須通過認證。
5、是否接受進口產品:不接受。
6、政策功能:
6.1 強制采購節能產品、信息安全產品,優先采購環境標志產品。節能產品是指列入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制定的《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且經過認定的節能產品;信息安全產品是指列入國家質檢總局 國家認監委《信息安全產品強制性認證目錄》,并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的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是指列入財政部、國家環保總局制定的《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清單》,且經過認證的環境標志產品。
6.2 提供的產品屬于信息安全產品的,供應商應當選擇經國家認證的信息安全產品報價,并提供由中國信息安全認證中心按國家標準認證頒發的有效認證證書復印件。
6.3 提供的產品屬于政府強制采購節能產品的,供應商應當選擇《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中的產品報價,并提供有效的節能產品認證證書復印件。
6.4 采購文件中要求的產品品牌或型號,是采購人根據項目所要實現的功能推薦的品牌或型號。
6.5 小企業(含小型、微型企業)提供本企業制造的貨物、承擔的工程或者服務,或者提供其他小企業制造的貨物在評審時將獲得優勢(本項所稱貨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業注冊商標的貨物)。參加詢價的小企業,應當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詳見《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及《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的通知》國統字〔2011〕75號)。
6.6 本次采購除特別說明外不接受進口產品,進口產品是指通過中國海關報關驗放進入中國境內且產自關境外的產品。
7、現場勘察/標前答疑:供應商如有疑問,請直接咨詢采購單位聯系人。
8、詢價文件出售方式:每分包4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從采購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12日為止,每天8:30-12:00,13:30-17:30(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地址:南京市鼓樓區中山北路101號前樓2樓221室,須攜帶單位介紹信或授權委托書及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9、響應文件編制與提交:
9.1 供應商應當按照詢價通知書的要求編制響應文件,并對其提交的響應文件真實性、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響應文件應對詢價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條件作出實質性響應,響應文件應包含報價申請及聲明、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詢價采購報價表、所供貨物品牌、型號、規格、配置和技術指標、產品說明、技術資料和服務承諾,以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明)、稅務登記證復印件、開戶銀行和帳號等相關資格證明文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否則,按照不響應處理。
9.2 報價應包括貨物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費用:即貨物設計、制造、包裝、倉儲、運輸、安裝、調試、培訓、技術服務及驗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內備品備件發生的所有含稅費用。
9.3 響應文件遞交地點:南京市鼓樓區中山北路81號江蘇議事園大廈五樓楚漢廳;
響應文件遞交時間:2016年12月13日下午1:40至2:00密封送達(不接受傳真、郵寄)。
10、評審與成交標準:
10.1 詢價小組對響應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響應程度進行審查時,可以要求供應商對響應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錯誤和計算錯誤的內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供應商。供應商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響應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響應文件的實質性內容,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并附身份證明。
10.2 用“★”加注或特別說明的內容為實質性要求不得負偏離。
10.3 在質量和服務均能滿足采購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情況下,每分包確定價格最低、技術指標和服務標準最優的為成交供應商。
此最低價為按照節能環保、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等政府采購政策規定進行價格折扣的報價。價格扣除標準如下:
(1)在滿足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的情況下,對屬于國家認定的節能和環保產品在評審時分別給予當次一般產品最低報價5%和5%的價格扣除(特別說明:節能和環保產品必須納入“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網站“節能、環保產品查詢系統”,且以提供的證書復印件為依據)。
(2)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產品的價格給予6%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大中型企業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小型、微型企業組成聯合體共同參加采購,如果聯合協議中約定,小型、微型企業的協議合同金額占到聯合體協議合同總金額30%以上的,給予聯合體2%的價格扣除。聯合體各方均為小型、微型企業的,聯合體視同為小型、微型企業享受6%價格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
小企業(含小型、微型企業)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供應商為小企業,且符合中小企業劃分標準;
2)提供本企業制造的貨物、承擔的工程或者服務,或者提供其他小企業制造的貨物。如果提供的貨物為大中型企業注冊商標的貨物,視同大中型企業。
11、簽訂合同:
11.1 成交供應商應當自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與采購人簽訂政府采購合同,所簽訂的合同不得對談判文件和響應文件作實質性修改。
11.2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書發出后,采購人改變成交結果,或者成交供應商拒絕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1.3 供應商拒絕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購合同的,采購人可以視情與排位在成交供應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選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也可以重新開展采購活動。拒絕簽訂合同的成交供應商,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購合同的,保證金不予退還,財政部門視情將其列入不良行為名單,在一至三年內不得參加南京市政府采購活動。
12、所有響應文件都將作為檔案保存,不論成交與否,代理機構均不退回。
13、采購單位聯系方式
聯系人:司老師
聯系電話:18913805397
14、招標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聯系人:林林
聯系電話:025-86628086/803 13770566332
傳 真:025-58222110
地 址:南京市鼓樓區中山北路101號
郵 編:210009
郵 箱:949433687@qq.com
(審核編輯: 智匯小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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