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上午,2021聯合國開發計劃署氫能產業大會在佛山市南海區舉行。會上,廣東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城市群(下稱“廣東城市群”)項目正式啟動,拉開了廣東城市群為期4年示范工作的帷幕。
2021年8月,國家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五部委聯合批復同意由佛山市牽頭,聯合廣州、深圳、福州、珠海、東莞、中山、陽江、云浮、包頭、六安和淄博等城市組建的廣東城市群為首批國家燃料電池汽車示范城市群。
廣東城市群示范工作的正式啟動,標志著廣東城市群進入推動落實示范任務的新階段。
佛山市委副書記、市長白濤表示,當前國內氫能投資加速集聚,廣東是國內三大燃料電池汽車示范城市群之一,佛山作為牽頭城市,早在2009年就積極謀劃布局氫能產業,規劃建設48平方公里的仙湖氫谷。目前,佛山已形成了較完整的、有自主產權的氫能產業鏈條,具有國內最完善的氫能運用場景。
廣東城市群將緊抓國家開展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契機,力爭到示范期末實現電堆、膜電極、雙極板、質子交換膜、催化劑、碳紙、空氣壓縮機、氫氣循環系統等八大關鍵零部件技術自主可控,并具備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配套應用,推廣超萬輛燃料電池汽車,形成超過46萬噸的氫氣供應體系,建成200座以上加氫站,降低氫氣售價至35元/公斤以下(省內30元/公斤以下),構建完善的燃料電池汽車政策體系等目標。
為高質量完成各項示范任務,當天下午,廣東城市群召開首次工作協調會,會同省有關部門及相關專家,共同研究城市間跨區域協作模式。
會上,白濤指出,廣東城市群由五省十二市組成,是三個首批啟動的城市群中,區域跨度最大、示范城市數量最多的城市群,需要大家精誠協作,通力配合,扎實落實國家財政部等五部門具體要求,充分發揮各城市產業優勢,加快燃料電池汽車產業的培育與發展、構建完善的氫能供應體系、加強政策體系構建和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共建良好產業生態,形成一批可復制推廣的示范經驗。
會上,圍繞示范政策核心要義、示范考核管理辦法、核心部件考核管理、示范評價信息平臺等方面,中汽中心新能源汽車與財稅政策研究室主任姚占輝解讀分享了國家燃料電池汽車示范運營政策,并結合相關考核內容提出工作建議。
省發展改革委一級巡視員蔡木靈指出,廣東城市群經過多輪專家評審,入圍全國首批城市群名單實屬不易。要牢記示范使命,堅持“合作共贏、協同發展”理念,抓緊推進示范任務,落實具體工作,通過示范城市群創建,加快核心零部件技術水平提升、實現自主可控,推動整車購置和運營成本,提高燃料電池汽車的經濟性,確保實現國家開展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的初衷與目標,為我國構建完整的燃料電池汽車產業鏈條提供支撐,為促進我國燃料電池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提供經驗借鑒。
接下來,廣東將按照國家部署,緊緊抓住納入國家燃料電池汽車示范城市群的重大機遇,充分發揮廣東省產業先發優勢,完善制度體系,加大自主核心技術的研發力度,強化跨省際區域協同發展。
(審核編輯: 智匯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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