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信部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啟動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應用試點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決定啟動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應用試點工作。
《通知》透露,納入此次試點范圍的城市共有11個,其中綜合應用類城市8個(北京、南京、武漢、三亞、重慶、長春、合肥、濟南),重卡特色類3個(宜賓、唐山、包頭)。
據了解,充電和換電都是電動汽車的能源補給方式,各有適用領域和消費群體。其中,換電模式在降低購車成本、消除里程焦慮、提升安全水平等方面具有一定優勢。近年來,換電模式發展取得積極進展,截至目前,換電車型近200款,累計推廣超過15萬輛,建成換電站近900座,但仍面臨技術標準、稅收政策、管理規范等方面的問題。
為進一步促進換電模式應用,推動新能源汽車與能源深度融合,形成可復制推廣的發展經驗,《通知》提出,以市場主導構建充換電互補生態,試點內容主要包括加強技術研發、開展示范應用、完善基礎設施、加強監測管理、健全標準體系、優化產業生態及強化政策支持七個方面。
本次試點總體目標為推廣換電車輛10+萬輛、換電站1000+座,同時突破換電產品關鍵技術,打通基礎設施審批流程,建立換電汽車監管平臺,健全換電技術標準體系,形成換電模式產業生態,構建換電政策支持體系。在節能減排方面,力爭達到節省燃油70+萬噸/年、碳減排200+萬噸/年。
《通知》還提出,要加強監測管理,依托企業和地方監管平臺,加強換電車輛、動力電池等動態監測,提高安全運行水平。健全標準體系,制修訂換電安全、換電接口、標準化電池箱、模塊化電池等標準,鼓勵相關團體標準先行先試;優化產業生態,鼓勵設立電池資產管理公司,提升動力電池全生命周期的利用效率,加強新能源汽車與電網的能量互動,鼓勵新能源汽車用新能源電,提高能源綜合應用經濟性。此外,《通知》還明確,要強化政策支持,鼓勵地方出臺換電車輛應用支持政策、研究推出適合換電模式發展的金融保險產品。
(審核編輯: 智匯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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