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 意見提出,將統一智能網聯汽車自動駕駛功能測試標準,推動實現封閉場地測試結果全國通用互認,督促封閉場地向社會公開測試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簡化測試通知書申領及異地換發手續,對測試通知書到期但車輛狀態未改變的無需重復測試、直接延長期限。降低導航電子地圖制作測繪資質申請條件,壓減資質延續和信息變更的辦理時間。在條件成熟的特定路段及有需求的機場、港口、園區等區域探索開展智能網聯汽車示范應用。
另外意見還明確,進一步簡化企業生產經營審批和條件。加強機動車生產、銷售、登記、維修、保險、報廢等信息的共享和應用,提升機動車流通透明度。督促地方取消對二手車經銷企業登記注冊地設置的不合理規定,簡化二手車經銷企業購入機動車交易登記手續。2020年底前優化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的車型目錄和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車型目錄發布程序,實現與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一次申報、一并審查、一批發布”,企業依據產品公告即可享受相關稅收減免政策。
(審核編輯: Do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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