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行業受新冠肺炎疫情沖擊明顯,整個消費需求不振,即使目前企業復工復產率比較高了,今年以來汽車銷量同比明顯下滑。為刺激汽車消費,今年2月初以來,中央多部委已5次提過出臺相關政策以穩定促進汽車消費,目前已有北京、廣東、山東、吉林、海南、深圳、寧波、杭州、南昌、湖南等省地市出臺了一些具體的政策積極響應。國務院常務會議也于近日宣布對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和免征購置稅政策延長2年。
北京:釋放新能源購車指標
汽車類消費是北京市商品消費中占比最大的商品品類,2019年,占社零額比重13.8%的汽車類商品零售額同比下降8.0%(全國同期增速為-0.8%),下拉全市社零額增速1.3個百分點。針對突發疫情對消費市場的沖擊,北京市正研究制定促進汽車消費政策措施。
一是盡快推出高排放老舊汽車淘汰更新政策,釋放一部分老舊車存量指標,通過設置補貼獎勵及購車時限,在年內轉化為新購汽車消費貢獻。
二是針對本市無車且在輪候范圍的新能源車需求家庭,上半年再釋放不少于10萬個購車指標,促進剛需家庭購車消費,預計在今年內可迅速轉化為消費增量,將新增社零額200億元左右。
三是研究推出限定在郊區行駛的專用小客車號牌,不納入全市機動車保有量調控指標,有效滿足郊區家庭購車出行需求的同時,有序引導非首都功能疏散和區域協同發展。
上海:簡化審核流程
上海市經濟信息化委發布“2020年度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實施辦法相關操作流程的通知”,對新能源汽車產品信息確認(包括購車資格、車輛信息、充電設施)、充電設施核查、補助資金申請等環節的操作流程進行了明確。
消費這端
目前,上海購車用戶的上牌流程為:購車資格審核-充電設施安裝-確認憑證發放。為能加快整個流程,新政策首先加快了新能源汽車購車資格審核流程:將用戶基本信息發送三部門的頻率由每周一次調整為每周兩次,由此審核周期將由10-15個工作日縮短為5-7個工作日。意向用戶需提交的審核資料包括社保記錄、信用記錄、駕照信息等,審核是否符合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要求。
新政策也將簡化充電設施審核流程,將事前審核轉變為事中事后監管,審核形式也由前置材料審批調整為后端抽查,將充電設施安裝證明修改為先提交承諾書,后進行抽查的形式。簡化審批流程后,審核周期也將由10-15個工作日縮短至5-8個工作日。流程整體優化后,購車用戶申請到牌照的時間將由35-45個工作日縮短為10-15個工作日。
企業端
新能源汽車生產廠商提出車型登記后,國家新能源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和上海市新能源汽車公共數據采集與檢測研究中心將同時進行車型材料登記和動態數據接入,時間周期將由20-30個工作日縮短為10-15個工作日。
同時,在具體登記流程中,取消了整車和高壓部件試驗的前置條件,調整為通過登記三個月內提交安全抽查報告的形式,聯調到上海監控平臺的數據也從去年的10輛減少為5輛。而對銷售及銷售服務網點也將采取抽查的方式,并不再對已經審核過的服務網點進行重復審核。
除此之外,新政策也將加強車企對其銷售和售后服務的規范性,在確保滿足登記要求的前提下,讓企業更有發言權和更便捷。新政出臺后,國內新能源汽車生產廠商、進口新能源汽車生產廠商設立或授權的銷售公司都可以提出車型登記,并通過第三方專業機構對其提交的材料進行評估,上海市經信委會在之后的每個月定期發布登記車型情況。
廣州:每車補貼1萬元
廣州市工信局出臺《廣州市促進汽車生產消費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提出從提振新能源汽車消費、鼓勵汽車加快更新換代、營造汽車消費環境三個方面促進廣州市汽車消費,具體舉措包括購買新能源汽車給予每車1萬元綜合性補貼、提前報廢老舊車輛最高補貼2.3萬元、每月配置不少于1萬個中小客車競價指標等。
提振新能源汽車消費方面,《措施》提出,降低新能源車購買成本。2020年3月至12月底,按照鼓勵技術先進、安全可靠原則,在使用環節對個人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給予每車1萬元綜合性補貼。
加快巡游出租車、網約車電動化。2020年12月31日前,新增5000個巡游出租車、網約車運營車輛指標。對于新增巡游出租車購買純電動高級車型的(含因跨年度提前更新而新增購買的),每輛車給予1萬元綜合性補貼。
推動新能源車配套設施建設。推動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等單位的露天停車區域配置充電設施;加快推進現有公共停車場、產業園區等區域的充電設施建設。鼓勵充電設施運行商加大現有住宅小區露天公共停車區域快速充電設施建設力度。建立廢舊動力電池梯次利用及再生利用產業試點示范,開展電動汽車車電分離試點工作,切實降低新能源車購車成本。
鼓勵汽車加快更新換代方面,《措施》提出加快老舊汽車置換和報廢,2020年12月31日前,對置換二手車的消費者,在廣州市注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
購買“國六”標準新車的,每輛給予3000元補助;購買安全高效且技術先進的低油耗汽油車、節油效果明顯的非插電混合動力汽車的,每輛給予6000元補助。
《措施》還提出對提前報廢老舊車最高補貼2.3萬元。具體為對于2000年7月1日以來在我市注冊登記的汽油車提前一年及以上報廢,并在廣州市注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安全高效且技術先進的低油耗汽油車、節油效果明顯的非插電混合動力汽車或純電動高級車型的,給予3300-2.3萬元不等的補貼。
深圳:充電基礎設施補貼
補貼過渡期后,深圳地補由車輛購置補貼轉為充電基礎設施補貼。補貼標準按照充電設施裝機功率,對直流充電設備給予400元/kW建設補貼;對40kW及以上交流充電設備給予200元/kW建設補貼,40kW以下交流充電設備給予100元/kW建設補貼。
根據《深圳市城市規劃標準與準則》等規劃要求,新建建筑配套建設的充電設施不給予建設補貼。如要求建設企業在深圳市累計建設的充電設施總功率達到8000kW方可申請補貼;同一建設企業首次申領補貼后新增建設總功率達到3000kW的,可再次申請。
(審核編輯: 智匯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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