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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SAICM可以激勵和促進多方利益者,共同努力去解決有毒化學品暴露的問題
2.SAICM的范圍更為廣泛,他涵蓋了所有化學品公約中未能提及的物質和其他的問題。
3.SAICM對于發展中國家和轉型國家更為重要,因為他關注到的很多中低等收入國家所存在的化學品安全問題,并把這一問題上升到國際視野中。
基本介紹
國際化學品管理戰略方針(下文簡稱 “SAICM”)是為了解決那些因化學品暴露而造成的重大環境健康災難的問題,并作出全球性的政治承諾,通過改革化學品的生產和使用方式,以期能盡量減少這些危害的發生。
2002年,各國元首在約翰內斯堡舉行的可持續發展世界首腦會議上呼吁要制定國際化學品管理戰略方針(簡稱 “SAICM”)。
盡管該協議沒有法律約束力,但其基本文本卻代表了參加2006年2月在迪拜舉行的首屆國際化學品管理會議(簡稱“ICCM1”)的100多個國家的環境部長、衛生部長和其他代表的共識。
每三年舉行一次的國際化學品管理會議是唯一一個全球性的平臺,可以識別、評估并解決與化學品全生命周期有關的所有已知的環境健康問題。
SAICM為多個利益相關方和多個部門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協作契機,讓其可以努力的去實現化學品的安全,以便使有毒的暴露源能盡可能的減少和消除。
它還為那些在化學品管理方面負有國家責任的政府官員提供信息交流、知識共享的機會。
SAICM對來自所有發展水平的國家的化學品管理人員都是有用的,但對來自發展中國家和轉型國家,特別是最不發達國家的化學品管理人員尤其重要。
SAICM是為了解決化學品公約
中未涉及的物質和其他的問題
SAICM的范圍很廣,涵蓋了許多現有化學品公約框架之外的化學品。
SAICM的一個重要特點是其高度的政治背書,以及它將化學安全與以下諸多方面聯系起來: 可持續發展、資金籌集、基本的監管措施、執行方式、協調利益相關方和各部門之間達成共識、關鍵的化學安全原則包括知情權、安全替代、污染者付費等。
SAICM 是在化學品安全與可持續發展之間建立聯合行動的重要動力。如果SAICM缺失了,將不存在一個國際性的框架去解決那些最為迫切需要解決的化學品安全問題。
對發展中國家和轉型國家的重要性
SAICM于2006年通過,以取代政府間化學品安全論壇(IFCS)。為了各利益相關方、各部門、各組織能夠有效的參與,并增強組織間的協作能力,他們編制了化學品無害管理的倡議,即《化學品無害管理組織間方案》 (IOMC) 。
自SAICM采用以來,它已經越發的成熟了,并且它已被證明是一個非常有用的國際框架,以促進和推進化學安全這一目標。
雖然SAICM對所有的國家來說都很重要,但是對于那些中低等收入的國家來說具有特殊的意義。
因為這些國家在管制化學品方面的法律、技術措施非常薄弱,他們沒有足夠的信息來源和能力可以保護他們國家人民和環境免受有毒化學品和廢棄的危害。
隨著目前發展中國家化學制品的使用和生產在迅速擴大,越來越需要一個更加強大,更加完善的SAICM出現了。而這個新制定的SAICM 應當具有適當的政治優先權和充足的資源。
《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關于汞的水俁公約》都是為了解決那些具有長距離遷移性、環境累積性、 生物蓄積性的有毒污染物而制定的。這些污染物在遠離其源頭的地方也會對人體健康和環境造成危害。
這就使得建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全球化學品管控公約具有了正當性。同時,這也使得高收入國家的政府有理由向《公約》提供政治、技術和財政的支持。
SAICM相對于化學品公約來說,它的范圍更為廣泛:它幾乎解決了《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關于汞的水俁公約》、《蒙特利爾議定書》或其他公約未涉及到的所有有毒化學品的暴露問題。
在許多情況下,這些其他污染物對人類健康和環境造成的危害可能與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消耗臭氧層物質、汞造成的危害一樣嚴重。
這些有毒化學品暴露源往往不成比例地影響低中低等收入國家的人民和環境。然而,受到不利影響國家的政府卻缺乏關于這些有毒物質暴露來源的信息,也缺乏有關可采取何種相關政策和規劃以充分解決這些問題的信息。
僅舉兩個例子,說明現有的化學品和廢物公約中沒有全面處理的許多有毒化學品的來源:鉛中毒和農藥暴露。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說法,鉛中毒是一種“完全可以預防的疾病“。
隨著高收入國家越來越多地采取旨在盡量減少兒童接觸鉛的規劃和政策,這就使得鉛中毒已主要成為低收入地區的一種疾病。
據估計,目前90%的血鉛水平升高的兒童生活在低收入地區。但是,由于鉛一般不會在環境中長距離傳播,全球化學品公約在減少和盡量減少鉛暴露方面沒有起到作用。
低收入國家的相關政府機構和行業往往缺乏與兒童鉛暴露相關的極端危害的信息,也缺乏能夠將這些危害最小化或消除的政策、項目和技術的信息。然而,SAICM為分享這些危害的信息和促進國際合作以解決這些危害提供了場所。
第二屆國際化學品管理會議(ICCM2)確定鉛涂料作為一種新的問題,并建立全球多方利益相關者合作機制,即全球消除鉛涂料(GAELP)——在國家層面努力促進消除鉛涂料的,并向ICCM會議報告其進展情況。
另一個例子是與農藥暴露有關的健康和環境危害。
在這方面,這種危害也對中低等收入國家的人民和環境造成了不成比例的影響。在這些國家,從事農業或生活在農藥密集使用的農村地區的人口比例遠遠高于高收入國家。
中低等收入國家的農藥控制法規常常完全缺乏或薄弱、監管和執行能力也非常不足。
由于文化程度的較低,農民們人往往無法獲得關鍵信息,而且在許多情況下,高收入國家已禁止或嚴格限制使用的高度危險農藥仍然在這些落后地區廣泛使用。
有些農藥具有持久性和生物累積性,而且在環境中可長距離遷移,已被《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禁止。《鹿特丹公約》也要求出口商要向進口商提供一些危險農藥的配方信息。
然而,其他的所有農藥,很多都是具有高度危險性的,在全球范圍內卻沒有完全的被控制。
根據世衛組織的說法,現有的數據太有限,無法估計農藥對全球健康的影響,但從科學文獻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農藥的生產、使用、傳播和不當處理的影響是一個重大的全球健康問題。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指出,到2020年,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區使用小劑量農藥造成的急性傷害,衛生費用累計約為970億美元。目前,還沒有關于農藥對全球健康和環境影響的成本估計。
針對這些和其他問題,第四屆國際化學品管理會議(ICCM4)認識到高危險農藥在許多國家,特別是在中低等收入國家,對人類健康和環境造成了嚴重不利的影響,由此歡迎糧農組織、環境規劃署和世衛組織制定的解決這一問題的戰略。
ICCM4還鼓勵利益相關者們共同努力,在地方、國家、區域和國際各級實施這一戰略,重點是促進基于農業的生態替代方案,加強國家進行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的監管能力。
農藥暴露的問題在任何國際合作協定中都沒有得到全面解決。SAICM是各國政府、政府間機構和相關利益攸關方合作解決這一至關重要問題的唯一框架。
SAICM促進多方利益者
共同努力解決有毒化學品暴露的問題
ICCM2上組建的消除含鉛油漆全球聯盟和ICCM4對高毒農藥(HHPs)的決定僅僅是SAICM刺激和促使多利益相關者、多部門共同努力解決有毒物質暴露的兩個例子。
ICCM的決定還促進了旨在解決其他有毒物質暴露的國際活動,包括:獲取產品中化學品的信息;涉及電氣、電子產品全生命周期的有毒暴露;內分泌干擾物;納米技術和納米材料;環境持久性藥物污染物和其他污染物。
SAICM提供了一個框架,激勵并促進政府官員、代表公共利益的非政府組織、社區團體、聯合國機構、私營部門、衛生部門、工會和其他行動者之間的相互協作,以支持化學品能健全管理這一目標的達成。
在沒有SAICM框架的情況下,這種合作往往是困難的,有時甚至是不可行的。
在SAICM的框架下,代表公共利益的非政府組織和其他利益相關方們可以將其自身所提出的關于化學安全的解決方案與各國政府所認可并支持的國際政策和框架相結合。
如果SAICM在2020年到期,這些倡議將會終止,而且幾乎不會再有任何基礎去推進其他多利益相關者、多部門去共同努力來解決有毒物質暴露的問題。
SAICM為負責化學品管理的政府官員
提供信息和支持
SAICM為區域會議提供了一個框架,使各方能夠就與健全化學品管理相關的問題進行對等的討論。SAICM可以幫助本國的化學品管理人員更好地了解其他國家在解決化學品危害方面的措施。SAICM擴大了對化學品相關信息、專業知識和政策指導的獲取。SAICM可幫助負責化學品管理的官員提高他們在各自部門中所在地位。它還有助于促進部際協調與合作,以支持化學安全這一目標的達成。
最后總結一下 ,為什么SAICM是重要的:
1.SAICM可以激勵和促進多方利益者,共同努力去解決有毒化學品暴露的問題
2.在SAICM的框架下,代表公共利益的NGO和其他利益相關方們可以將其自身所提出的關于化學安全的解決方案與各國政府所認可并支持的國際政策和框架相結合。
3.SAICM的范圍更為廣泛,他涵蓋了所有化學品公約中未能提及的物質和其他的問題。
4.SAICM對于發展中國家和轉型國家更為重要,因為他關注到的很多中低收入國家所存在的化學品安全問題,并把這一問題上升到國際視野中。
5.2020年以后的化學品管理進程將在改革化學品生產和使用方式方面取得持續的、可衡量的進展,以防止其對環境和健康造成危害。
原文:IPEN and Pesticide Action Network - Beyond 2020: Why SAICM is importan
作者:IPEN
編譯:無毒先鋒
關于SAICM
SAICM ,是一個為了促進化學品良性管理的國際政策框架,中文名為《國際化學品管理戰略方針》。
它于 2006 年 2 月在迪拜召開的第一次國際化學品管理大會(ICCM-1)達成共識并通過。當時100 多個國家的環境部長、衛生部長和其他利益相關方代表參與了決策過程。
SAICM 包括了三個核心文案:國際化學品管理迪拜宣言、總體政策戰略和SAICM 的全球行動計劃。
SAICM 不是一個法律意義上的公約,而是一個各國政府和其它有關部門的承諾即“在化學品的整個存在周期內對之實行健全的管理,以便最遲至2020 年把化學品的使用和生產方式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產生的重大不利影響降至最低程度。”
2020年(即今年)是舊的SAICM所設置的各項目標的到期之年,可惜的是由于SAICM是自愿參加原則,導致其基本的目標并沒有實現。
新的SAICM方案, 將于今年10月在德國波恩召開的第五屆國際化學品管理大會(ICCM-5)上達成共識并通過。
我們之所以關注SAICM,一方面是因為它闡釋了現在化學物質污染的危機現狀,一方面它聚集了全球各方利益代表們對于化學品管理的思路。
目前中國的化工產業生產總值占到全球的40%,到2030年,這個規模預計會擴大到49%,也就是說中國其實已經占了全世界化工行業的半壁江山。所以第五屆國際化學品管理大會(ICCM-5)上各方的意見及最后新SAICM的達成,將對中國化學品健全管理具有極大的促進意義。
(審核編輯: Do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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