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盼增量配電改革之春
回顧2019年,盡管增量配電業務改革一波三折,但國家仍堅持縱深推進電力體制改革決心毫不動搖,相繼發布了《電網公平開放監管辦法(征求意見稿)》、《關于進一步推進增量配電業務改革的通知》等7項增量配電業務改革相關政策,采取措施推進因業主招標不規范、對電網規劃重視程度不足、配電區域劃分困難、接入電網環節的機制和流程不明確、試點項目申報與實際情況差距明顯等多種問題的解決,進一步有力地推動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工作。
增量配電業務改革主要政策圖譜
根據中國能源研究會中小配電企業發展戰略研究中心發布的《增量配電發展研究白皮書 2019》,截止至2019年12月,全國分四批次明確了380個試點。現有試點的規劃編制、業主確定、供電范圍、行政許可、售電牌照等重要節點進度各有不同。已有202個試點項目完成規劃編制,233個試點項目完成業主優選,130個試點項目確定供電范圍,106個試點項目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75家業主單位注冊成為售電公司。分地區評估結果顯示,河南、新疆兵團、廣西和江蘇四省區改革推動成效顯著。
前四批試點節點統計
380個試點項目中,完成規劃編制試點項目數量占總比重53.16%,完成業主優選試點項目數量占總比重61.32%,確定供電范圍試點項目數量占總比重34.21%,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試點項目數量占總比重27.89%,注冊成為售電公司試點項目數量占總比重19.74%。(含上一步驟累計節點數量)
統計數據表明目前在政府部門、電力企業、試點園區以及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部分成績,增配改革試點初見成效。但多方原因致使眾多項目試點落地困難,社會資本投資積極性受挫,改革仍在困難中前行。
2020年,增量配電業務改革依舊存在多種不確定因素,但2019年年底第五批申報工作已完成,國家堅持改革態度明朗,對于已經加入到此次改革的眾多項目公司來說,目前需要做的一是梳理出國家已出臺的相關政策,尋找有利于增配改革且能落地的條例“策盡其用”;二是創新經營模式,打破原有簡單的營銷模式,依據外部市場環境,創造適合本企業的經營模式,以良性發展為目標,以科技創新為手段,打造企業優質服務、靈活運營的平臺。等待國家增援的同時展開“自救”行動,共盼“改革之春”:售電側市場主體步入良性發展的階段早日到來。
(審核編輯: Do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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