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顯著的趨勢是,隨著國家層面針對“醫共體”政策的逐漸完善,尤其是“藥品耗材統一管理,統一用藥目錄、統一采購配送、統一支付貨款”的政策的實施,藥品、器械在基層醫療市場的采購格局也將隨之而迎來重要的變化。
2019年6月25日,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發布了一項《關于浙江縣域醫療服務共同體藥品耗材統一采購與支付有關事項的通知》。該文件下發給了浙江省當前管轄范圍內共計135家醫共體牽頭及成員單位,以及各相關配送企業,所傳遞的信息也很明確:
第一,自2019年7月1日起,浙江省范圍內的上述135家醫共體單位開始執行藥品耗材統一采購、統一支付等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這135家醫共體單位可謂體量龐大,其共包含了135家等級醫院作為各醫共體牽頭單位,超過1000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基層醫療機構作為成員單位。
第二,自2019年7月1日起,醫共體成員單位采購賬號的采購權限將被停止使用,包括備案采購。同時,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將調整監管系統數據內容,成員單位的信息將不再予以單獨統計與顯示。
當然,為了使過渡工作能夠更為平穩的進行,浙江省也設置了一定的過渡期,即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在此期間,成員單位2019年6月30日(含)之前發送的訂單仍可以進行收貨、支付等操作。但2019年12月1日起,各成員單位的收貨支付權限將被停止。
1、新一輪集采將開始,縣域市場將格局大變
從時間上來說,浙江省此次推進縣域醫療服務共同體藥品耗材統一采購與支付的動作,可謂是非常迅速。
就在一個月前,即5月28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剛剛發布《關于推進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的通知》以及《關于開展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試點的指導方案》,而其中一個關鍵事項,即在于在藥品耗材領域,要實行“藥品耗材統一管理,統一用藥目錄、統一采購配送、統一支付貨款”的政策。此次浙江在全國范圍內率先推進,已經開展了實際行動。
從比較直接的角度來看,縣域醫共體藥品耗材采購的變化,本質上是采購權利的移交。此前,各個基層醫療機構均有一定的采購權,而新的政策實施之后,醫共體內所有成員的采購權被統一到一處,醫共體內要形成一個統一的藥品目錄,而縣域醫共體也會以一個較之前分散狀態時更大的體量,去跟藥企進行議價談判以及帶量采購。
而在很大程度上,由于用藥目錄的調整,這勢必會帶來一些藥品在部分醫院使用情況的變化。對于制藥企業來講,由醫共體而帶來的藥品耗材采購模式的變化,也直接意味著接下來工作重心的變化。擁有醫共體藥品管理權限的人自然就成為了需要重點維護的對象。
對于配送商來講,由于縣域醫共體內將實施統一配送的政策,因此原有配送商面臨新一輪洗牌也將成為一個大概率事件。不過考慮到此前配送基本上也都是按地域來劃分,這種洗牌對流通企業的影響,或許暫時還不會太過明顯。
2、藥企:轉型在即
《中國縣域衛生》和縣域衛生發展研究中心特邀專家劉峻曾分析,縣域醫藥市場有六大痛點:市場分散、人員分散、精力分散、費用分散、能力分散,而前五大分散直接導致了最終的一個后果,即管理高分散。也正因此,縣域醫共體對原有的銷售模式來說,無疑是一個巨大的挑戰。
而很顯然,縣域醫共體內的行“藥品耗材統一管理,統一用藥目錄、統一采購配送、統一支付貨款”只是第一步。根據衛生健康委此前發布的文件,接下來在條件的地區,還要在進行打破縣域內不同醫共體之間的區別、探索縣域內藥品耗材的統一管理和采購配送等。這無疑又是在當前基礎上,進一步擴大醫共體發揮帶量采購優勢的重要一步。而對于諸多在縣域市場有布局的制藥企業來說,如何讓自己的銷售體系能夠適應接下來的營銷環境,也是一個重要的挑戰。
從浙江省推進的速度來看,這一天或許很快就要到來。浙江省此次的動作,很大程度上也是基于2018年7月其就已經開始的縣域醫共體藥品耗材統一采購支付試點,但當時僅涉及28個縣域醫共體,成員也不過30家縣醫院、190家鄉鎮衛生院,如今正式落地,其規模較之前有了顯著提高。
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3月,全國已建成縣域醫共體2388個,其中浙江、山西兩省已經在全省全面推開,吉林、江蘇、安徽、福建、河南、廣東、寧夏、貴州等地也正積極推進試點工作。國家衛健委今年發布的通知也明確指出,要依托縣級醫院500強,重點建設500個醫共體。因此未來的方向已經非常顯著。作為全國首個正式落地醫共體藥品耗材統一采購與支付的省份,浙江省的做法無疑值得所有企業去思考。
(審核編輯: 林靜)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