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機關: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
標 題: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同意粵港澳大灣區(南海)智能安全產業園創建國家安全產業示范園區的復函
發文字號:
工信廳聯安全函〔2018〕379號
成文日期:2018-11-12
發布日期:2018-12-10
文章來源:安全生產司
分 類:安全生產
兩部門關于同意粵港澳大灣區(南海)智能安全產業園創建國家安全產業示范園區的復函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同意粵港澳大灣區(南海)智能安全產業園創建國家安全產業示范園區的復函
工信廳聯安全函〔2018〕379號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廣東省應急管理廳:
你單位《關于粵港澳大灣區(南海)智能安全產業園創建國家安全產業示范園區的請示》(粵工信民爆〔2018〕11號)收悉。按照《國家安全產業示范園區創建指南(試行)》規定的評審程序和評價標準,經評審和公示,同意將粵港澳大灣區(南海)智能安全產業園命名為“國家安全產業示范園區創建單位”。有關事項函告如下:
一、開展國家安全產業示范園區創建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 應急管理部 財政部 科技部關于加快安全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安全〔2018〕111號)確定的產業發展方向和任務要求,進一步優化發展規劃、凝練發展方向、突出園區特色、提升建設標準、強化試點示范,引領華南地區安全產業發展,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提供安全保障。
二、廣東省各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急管理部門要積極推進國家安全產業示范園區創建工作。強化政策引導,在產業規劃布局、重大專項支持、技術改造、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示范工程建設、產業基金投入等方面,集中資源對創建單位予以重點支持。同時及時總結經驗,加強宣傳推廣。
三、按照《國家安全產業示范園區創建指南(試行)》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應急管理部將對國家安全產業示范園區創建工作開展評估,實施“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
2018年11月12日
(審核編輯: 智匯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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