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友好協商,北京數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青海省共和縣人民政府決定充分發揮各自優勢,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共同推進“智慧共和”項目建設,在“智慧共和”的框架下開展廣泛、深入的項目和產業合作?,F將協議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協議主要內容
甲方:青海省共和縣人民政府
乙方:北京數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共和縣“智慧城市”項目的推進主體為甲、乙兩方,其中甲方是實施主體,乙方是項目的建設規劃設計創建指導工作主體,作為智慧城市運營商為共和縣智慧城市項目的工程建設、投資和運營主體。
2、甲方根據共和縣“智慧城市”項目實施方案配備必要的基礎性保障,包括組織保障、經費保障、人員保障、數據提供等,以確保項目如期完成。
3、 乙方結合國家創建“智慧城市”的具體要求和共和縣“智慧城市建設規劃”及實施方案,計劃配合甲方在三年時間內投入不少于1.5億元人民幣打造“智慧共 和”,主要用于城市公共數據庫、城市公共平臺、智慧城管、市政監管、智能交通、智慧社區、創建民族團結進步先進區項目的建設實施。同時發揮自身技術和資源 優勢,整合和注入各類資源,提高共和縣“智慧城市”項目的建設質量。項目資金來源包括:地方財政資金、數字政通對項目的投資資金以及國家及省專項扶持資金 等。項目規模和建設內容可據建設實際情況在甲方的主導下經雙方協商進行增減,單個項目的實施均按法定程序經政府采購流程完成。
4、乙方在“智慧城市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的指導下,積極整合優質資源和先進技術,協助甲方拓寬投融資渠道,推進項目工程的建設,同時加強技術研發確保工程質量和運營安全。
5、甲方把創建“國家智慧城市試點”作為全面實現小康社會建設目標、統籌城鄉一體發展、加速城市化進程的重大民生工程,寫入《政府工作報告》,提請共和縣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并將“智慧城市建設規劃”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批準,組織實施。
6、乙方積極運用共和品牌優勢,充分利用其自身優勢和相關政策,積極爭取資金,支持智慧共和的建設。同時為共和縣引進“智慧城市”建設上下游產業鏈企業,協助共和縣培育智慧產業。甲方須為智慧產業提供土地、人才、政府引導資金、政策等配套。
7、乙方結合國家創建智慧城市的要求,為“智慧共和”制定規劃綱要和申報方案,協助甲方向國家發改委、住建部、科技部、工信部等部委申報國家智慧城市、信息惠民、科技惠民等試點示范單位;協助甲方向各部委申請專項扶持資金用于智慧城市建設。
8、 乙方承諾提供性價比最優的項目建設方案和實施、運營服務,并同意根據“智慧共和”項目的推進情況,適時在共和投資設立智慧城市建設和運營服務公司,確保項 目的實施、運營、維護、服務和結算的本地化。乙方以及在共和投資設立智慧城市建設和運營服務公司,應依法辦理相關證照,對應稅項目取得的收入依法繳納稅 款。
(審核編輯: 智匯工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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