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建成全省藥品追溯管理平臺,并與各類藥品追溯信息平臺互聯互通,全面采集匯聚數據信息,實現藥品全過程信息化監管。爭取2019年底前,所有零售藥店建立藥品追溯體系。
近日,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衛生計生委聯合印發山東省藥品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工作方案,努力構建覆蓋全省的全品種、全過程藥品追溯體系,強化追溯信息互通共享,創新藥品監管模式,提升藥品質量安全保障水平。
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前,在全省范圍內實現藥品制劑(含進口藥品)全品種、全過程信息化追溯。藥品生產流通和使用單位通過建立藥品追溯體系,及時準確地記錄、保存和傳遞藥品追溯信息,實現藥品來源可查、去向可追;發生質量安全問題時,確保藥品可召回、責任可追究。政府相關部門通過建設藥品追溯管理平臺,采集藥品全流向追溯數據,實現對藥品追溯供應鏈的全過程監管。社會公眾可以通過監管部門或者第三方機構提供的藥品查詢端口(網站、APP、微信公眾號等),在日常生活中實現藥品基本信息檢索和追溯信息自動獲取。
按照方案要求,2017年底前,制定統一追溯標準,為企業或者第三方機構建設信息化藥品追溯體系提供基本依據。爭取2018年底前,所有藥品生產企業、藥品批發企業建立藥品追溯體系。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建成全省藥品追溯管理平臺,并與各類藥品追溯信息平臺互聯互通,全面采集匯聚數據信息,實現藥品全過程信息化監管。爭取2019年底前,所有零售藥店建立藥品追溯體系。2020年底前,在醫療機構部署藥品信息追溯系統,完成藥品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方案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審核編輯: 智匯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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