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工信部、發改委、財政部制定的《國家增材制造產業發展推進計劃(2015-2016年)》,加快發展增材制造產業,福建省經信委、發改委、財政廳聯合研究制定了《福建省增材制造產業行動方案(2015-2017年)》。
福建省增材制造產業行動方案(2015—2017年)
增材制造技術以其獨特優勢,實現新型網絡技術與先進材料技術、數字制造技術的密切結合,正在成為新型工業革命的核心關鍵技術。我省于2013年7月發布了國內首個支持増材制造產業發展的省級政策——《福建省關于促進3D打印產業發展若干意見》,并于2014年4月正式成立福建省3D打印產業聯盟,集聚了一批科研機構以及制造、應用企業。但總體來看,我省增材制造產業尚處于起步階段,裝備及核心零部件、工藝技術等產業基礎比較薄弱,在材料、裝備、軟件和工藝等關鍵環節嚴重受制于國外技術和產品,與先進國家和地區相比差距較大。為推動我省増材制造產業健康有序發展,加快產業做大做強,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主要目標
發揮我省在海西建設、自貿區建設以及海上絲綢之路建設中的政策優勢,結合布局重點方向和謀劃“十三五”發展規劃,以工業設計、個性化醫療器械、教育文化、汽車零部件加工、精密鑄造、航空航天零部件等領域為重點,構建公共服務平臺,著力解決產業關鍵問題,掌握核心技術;研發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成形材料、裝備及核心器件,提升核心技術競爭力,形成2-3家在國內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制造及應用企業;深化行業應用的深度和廣度,力爭部分項目獲得國家級應用示范的支持。
二、重點任務
(一)著力突破増材制造專用材料。著眼醫療、航空航天、汽車、文化創意等領域的重大需求,加大對材料制備的投入,以高品質金屬和光敏樹脂等増材專用材料制備技術為重點,突破材料深加工技術的瓶頸。適應未來產業發展需要功能性“4D”打印發展趨勢,加快高溫難熔材料、高強度材料、光電等功能化材料以及相應的關鍵基礎工藝和裝備的自主研發創新。
(二)加快提升増材制造工藝技術水平。強化產學研用合作創新機制,提升一批有重大需求、廣泛應用前景的増材制造工藝技術水平。研發數據處理軟件、増材制造材料與專用工藝智能數據庫、工藝智能控制軟件,以及產品智能設計所需的建模、逆向、設計、仿真等軟件工具,解決高效成型、高致密性、高精度、組織性能調控等關鍵工藝技術。
(三)加快發展増材制造裝備及核心軟硬件。針對増材制造速度慢、精度低、難以滿足難熔材料等問題,研發新一代高效選區熔化成型制造裝備、連續/脈沖雙模増材制造裝備以及高精密多軸涂覆系統、高功率雙激光頭増材制造系統等,不斷提升增材制造裝備的效率、精度、可靠性和工藝穩定性。
(四)推進增材制造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發揮福建3D打印聯盟協調和組織作用,依托資源較為完善的科研、高校和龍頭企業,建設福建省增材制造材料研發平臺,圍繞增材制造材料研制與技術服務,整合各方優勢資源,實現網絡技術與先進材料技術、數字制造技術的密切結合,為我省的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到成果轉化提供支撐;建設核心部件和裝備研發平臺,開發高精度成型工藝核心部件,研發硬件控制技術與開放式數控系統、增材制造及后處理設備的集成技術與服務,加快行業的推廣應用;建設3D建模研發平臺,研發3D模型獲取、3D建模技術與工程仿真、產品開發與服務云平臺、增材制造過程控制等關鍵技術與服務,推動增材制造數字化建模系統產業化創新應用。依托三個研發平臺,在條件成熟時分別建立增材制造產業化應用示范基地,加快科技成果在工業設計、汽車、電子、模具、航空航天、醫療器械等領域推廣使用,促進我省產業轉型升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扶持力度。切實貫徹落實省經信委、發改委、科技廳等部門聯合印發的《福建省關于促進3D打印產業發展若干意見》相關政策措施,省直有關部門要結合年度工作計劃和“十三五”規劃的謀劃,將增材制造產業列為今后一段時間內我省工業重點發展的領域。省級產業技術聯合創新、技術改造和創新、戰略性新興產業、兩化融合、軟件發展等專項資金對增材制造項目予以重點扶持。鼓勵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投基金、電子信息產業股權投資基金等加大對我省增材制造產業支持力度。將符合條件的增材制造裝備納入重大技術裝備首臺套保險政策范圍,支持其應用推廣。
(二)開展示范應用。在技術條件相對較好的福州、廈門、泉州地區分別建立增材制造相關的應用示范與服務中心,支持購買增材制造和掃描設備,加快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促進產業化項目落地。以高校、科研機構為依托建立綜合服務型人才團隊,推動增材制造與當地傳統優勢產業的補充、升級和替換。支持符合條件的省級應用示范項目申報國家級應用示范工程。
(三)鼓勵技術創新。以材料和裝備開發為重點,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開展增材制造專用材料特性研究與設計,鼓勵優勢材料生產企業從事增材制造專用材料研發和生產,依托優勢企業,加強增材制造專用材料、工藝技術與裝備的結合,研制推廣使用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增材制造裝備。
(四)引導集聚發展。依托現有各科技園區、高新產業園區等,在條件成熟園區建設增材制造創新創業和產業園;發揮省工業園區建設基金的引導作用,積極吸引社會資金,支持公用設施和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公共服務水平;完善園區內增材制造供應商和服務商體系、市場平臺,營造增材制造研發和文化氛圍,推動我省增材制造科研和產業發展。(來源:福建省經信委)
(審核編輯: 智慧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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