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關于申報東莞市第二批電子商務示范企業的通知日前已經下發,廣大電商企業可根據自身情況開展申報。申報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25日,已被認定為國家、省級電子商務示范企業的,自然認定為市級電子商務示范企業,不需再行申報。
通知明確具體的申報條件。包括在東莞市注冊時間超過1年,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經營狀況良好,企業依法納稅,信用狀況良好;企業建有專門的電子商務組織部門,擁有專業人才隊伍和完善服務流程,具有健全的質量、技術、財務、風險控制等管理制度;以跨境貿易電子商務企業身份申報認定的,需運用東莞跨境電商公共服務平臺,通過平臺對接海關、檢驗檢疫等部門監管系統。
本次申報范圍包括多個種類,每家企業只能選擇一種類型申報一次,包括網絡零售類電子商務銷售企業年銷售額超過3000萬元;網絡批發類電子商務銷售企業年促成交易規模超過1億元;平臺型電子商務服務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超過1000萬元或所運營平臺年交易額超過3億元;支撐型電子商務服務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超過500萬元;生活服務型電子商務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超過500萬元;電子商務綜合創新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增速超過50%。
(審核編輯: 智匯胡妮)
聲明:除特別說明之外,新聞內容及圖片均來自網絡及各大主流媒體。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認為內容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
分享
分享